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创业类项目申报人的学位要求可放宽至学士学位(本科学历),2.创业类项目申报人指在项目承担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创新类项目申报人指担任所从事研究开发项目、实施技术转化项目或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或为项目开发或课题研究所需的关键技术和主要思想的持有者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3.项目尚未落地但有来杭创业意向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三、申报材料1.已在杭落地项目,提供以下材料:(1)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1),(3)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未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由中联办(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在港、澳(台湾)地区学习证明》(需注明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及入学和毕业日期)或其他相应材料,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创新类项目申报人还需提供一年以上正式有效劳动合同,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人与我市各留学人员创业园或项目拟落户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创业意向书》,(4)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未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由中联办(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在港、澳(台湾)地区学习证明》(需注明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及入学和毕业日期)或其他相应材料,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附件:1.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