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通知》(临农科发〔2023〕8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大宁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专业优势明显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省级备案的程序确定培育机构,经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在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培育质量效果评价工作中得分70分以下的培训机构不允许承担培训任务,主营业务包括农业类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较高,四、遴选程序按照机构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并向社会公布,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于2023年7月21日前,县农业农村局对照申报条件,五、申报资料培训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1.培训机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报名地点:大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联系人:许新芳0357-7725787大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