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各企业:为加快我省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聚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绿色化水平,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三)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10个重点领域,二、申报要求请新城各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相关单位于2023年7月22日18时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线上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见附件),附件: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pdf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空港)工作部2023年7月17日(联系人:卢向洪电话:130929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