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进口,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贸〔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请国家进口贴息事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二、请各县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复核原件,并于2023年7月26日前将本地商务和财政部门申请进口贴息的联合行文、《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含电子版)、已通过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科,市商务局联系人:江俊(对外贸易科),联系电话:63937219张会娟(服务贸易科),联系电话:63935119电子邮箱:swjwmk806@126.com市财政局联系人:袁磊(服务贸易科),联系电话:63210204附件: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docx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