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富阳区分公司《富春山居农产品品牌馆委托运营协议》、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富春山居农产品品牌馆2022年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目标>的通知》以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富政〔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将对富春山居农产品品牌馆拨付第二批运营补助资金185.58万元,现将资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6332278561717797附件:富春山居农产品品牌馆2022年运营补助资金拟拨付明细表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7日附件:富春山居农产品品牌馆2022年运营补助资金拟拨付明细表单位:万元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实施地点总补助金额已补助金额本次补助金额1富春山居农产品品牌馆运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富阳区分公司富春街道桂花西路235.58501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