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2023(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商博会”)将于2023年8月17日—21日在乌鲁木齐举办,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推荐2023(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参展企业的通知》(桂商边贸发〔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参展参会事项通知如下:一、展会基本情况(一)展会时间:2023年8月17日——21日(二)展会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三)商博会基本情况:亚欧博览会是我国与周边国家开展首脑外交的重要平台、新疆与周边国家合作的重要渠道、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要平台,展会设置投资合作展区、进口商品展区、商品贸易展区三个展区,投资合作展区重点展示各省(区、市)优势产业、投资合作及产业转移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新疆各地(州、市)发展成就、投资环境及与国内各省(区、市)合作项目等,进口商品展区(内设中亚国家主题展)重点展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以上合组织成员国和RCEP成员国为主的国家及地区形象、境外农产品食品及消费品、跨境电子商务等,商品贸易展区重点展示能源产业、智能生活、文化旅游、数字化及高新技术、农产品食品、纺织品服装等领域的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及装备和机械设备等,二、组织企业参展参会(一)本次商博会广西将在投资合作展区设置108平方米以高新科技、外贸进口、绿色家居、纺织品服装、绿色农产品食品等方面为主的广西主题管,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1-2家参展商或者采购商参展参会,(二)有参展参会企业的城区请派员陪同参会,负责辖区参展商或者采购商组织工作,(参会人员差路费自理)(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于7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情况表反馈至市商务局邮箱s5523806@163.com,附件:1.南宁市参展企业展品清单2.南宁市采购商参会人员报名表3.城区参会人员报名表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