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资质初审、专家评审、预算审核和领导小组审议,现将2023年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7月21日监督电话:25166502516399邮箱:xzqwzfwshjss@zhuhai.gov.cn附件:2023年度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拟资助表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14日附件:2023年度香洲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拟资助表.et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