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道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长二发〔2017〕15号)有关规定,通过属地推荐、形式审查等程序,现拟兑付2021年认定的24户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二道区科技局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不予受理,异议受理单位:二道区科技局(二道区和顺街1303号517室)联系电话:0431-84643617附:2021年高企认定拟补助企业名单长春市二道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14日附件:2021年高企认定拟补助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