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有关单位:我局根据各单位意见反馈情况,对《佛山市智能建造企业评价指引》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你们意见,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7月14日前反馈意见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附件:1.佛山市智能建造企业评价指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2.第一次征求意见稿采纳情况说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7月12日(联系人:张海东,联系电话:0757-82553131)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