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9〕4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文件要求,将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中的第三批美丽乡村示范带300万元用于临海市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本次计划将其中150万元拨付至尤溪镇用于“诗画江南”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建设,各镇(街道)在收到下拨资金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范围,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挪用资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临海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