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公示日期:2023年07月14日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点击:[4]分享:根据《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对青神县壹典创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五家申请重新核准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初审,1、名称:青神县壹典创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黉门外街16号经济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音乐、舞蹈、美术、主持、书法培训法定代表人姓名:欧盼2、名称:青神县魔耳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文林街42号经济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美术、主持、书法培训法定代表人姓名:吕美军3、名称:青神县爱乐之城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青衣大道469号财富中心7号楼401室经济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音乐、舞蹈培训法定代表人姓名:韩军4、名称:青神县优加尔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黉门外街71--75号经济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音乐、美术培训法定代表人姓名:袁晨曦5、名称:青神县小马斑斑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青衣大道469号财富中心6号楼301室经济类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美术、书法培训法定代表人姓名:陈希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1、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违章建筑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2、中小学校内,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并不得参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1、非中国国籍,未在中国境内定居,无政治权利,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职教职工,受理人姓名:黎俊祥公示单位: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南街50号电话:028-38828135邮编:6204602023年7月14日下一条: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注销公示【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