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6-28)文件规定,经村(社区)申报,镇(街)初审,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审、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确定了2023年市级财政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项目3个,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20801室,监督电话:028—82728903)逾期不予受理,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