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94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肇庆市2021-2022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现将调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件),特此公告,附件:1.肇庆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项目发行材料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7月13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关于肇庆市2021-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有关事宜的公告.doc2.附件1:肇庆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xls3.附件2: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项目发行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