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发改服务业〔2023〕369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5-12月期间新增首次入规上限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每企业法人(经营户)10万元给予奖励,共下达我县2022年首次新入规上限的宁夏壹群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彭阳县尚智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彭阳县天之宇工贸有限公司、彭阳县客又多商贸有限公司、彭阳县通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共计50万元奖补资金,决定兑付每家企业奖补资金10万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19日,如对相关企业及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发展改革局举报(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举报电话:7014405,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县发展改革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研究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