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知局〔2023〕97号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北京市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工作方案》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工作方案为贯彻《“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有关要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北京市范围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分三批实现对本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全覆盖,组织试点企业通过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发动试点企业参与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积极组织试点企业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初始测评,将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情况作为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的重要标准进行推荐和认定,积极引导试点企业学习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二)中期推进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积极推动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三)深化总结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全面实施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