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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 2023-07-13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浦东新区相关委办局、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3年7月12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关于本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1〕25号),包括自建跨境电商平台或运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第二章推动跨境电商市场主体规模化发展第三条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做大做强对政策有效期内新迁入本区或本区自有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第四条鼓励跨境电商经营企业做大业务规模加大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对跨境电商经营企业年度交易金额达一定规模的,第三章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第五条支持跨境电商园区拓展业务鼓励自贸区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发展,第六条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品牌全球推广对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为本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独立站、跨境直播、海外数字营销服务、合规化服务等项目,第四章提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能级第七条支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根据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任务,采取“先建设、后补贴”的方式为上海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提供资金支持,第五章项目申报与审核第八条职责分工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和各片区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第九条申报流程区商务委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定期发布资金申报指南,第十三条审核标准本实施细则提到的交易规模以上海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上申报、审验并统计的线上进出口交易金额、单量等数据作为支持对象跨境电商业务量的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月*日期间的专项资金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相关稿件: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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