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补助标准(一)在贵阳市依法注册、2021年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下同)的50%未超过5万元(含5万元),2.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超过5万元,若在上一年度统计年报中填报的研发经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1.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未超过5万元(含5万元),2.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超过5万元未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3.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超过10万元未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4.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超过15万元,若在上一年度统计年报中填报的研发经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二、申报材料(一)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五)获得认定前三年的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七)属于贵阳市研究开发活动统计范围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年度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年度报表(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按照《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兑现流程》准备好相应资料并在2022年3月31日前登录贵商易门户网站完成线上申报,(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在申报通道(2022年3月31日前)开放期登录贵商易门户网站(http://www.guishangyi.com),首页点击“政策一键通”→点击“政策兑现”→点击“贵阳市2021年符合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申报”→点击【立即申报】,每页申报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