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补贴对象按如下要求提供材料到人社部门进行初审:1.首次申请补贴提交材料(1)《泗洪县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背面住建部门、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根据房产手续取得情况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2.非首次申请补贴提交材料(1)《泗洪县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背面住建部门、不动产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根据房产手续取得情况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人社部门对补贴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泗洪县人才购房券申请兑现汇总表》(附件2),县住建、不动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等真实性进行审核,县财政局根据县委人才办的审核确认结果将当年购房券补贴资金拨付给县人社局,三、相关要求1.请申报人员于2023年7月28日前将《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县人社局人才中心审核,2.请县住建、不动产管理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购房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审核意见处盖章,县人才中心地址:人社局404房间,附件1.泗洪县人才购房券兑现申请表附件2.泗洪县人才购房券申请兑现汇总表中共泗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