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加快推动增资扩产项目落地,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资扩产奖励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14日至6月25日期间通过“企莞家”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共征集反馈意见1条,采纳1条,现将反馈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3日附件: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序号修改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1一、文件未明确要求:申报最低投入金额,工程建设以对应的建设合同完成后记入“在建工程”,验收竣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再转入“固定资产”,考虑到竣工验收以及进驻使用厂房需要一定时间),建议记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已采纳,第八条已明确表述: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在申报文件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