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工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培育一批优秀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现将2023年自治区优秀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一)第一期培训班(100人)1.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8月5日2.地点:浙江大学3.培训人数:100人4.培训人员:已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其他生产制造型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二)第二期培训班(100人)1.时间:2023年8月5日至8月16日2.地点:上海交通大学3.培训人数:100人4.培训人员: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员,(二)理论授课:1.第一期培训班(浙江大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案例分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韧性成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实践与探索、精益管理与质量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数字化转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路径选择及关键要点、打造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战略逻辑与路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信用体系建设和普惠金融政策等,2.第二期培训班(上海交通大学):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企业财务风险分析及防范、智能型数字经济新业态、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企业创新发展机遇、数字化转型中的企业组织创新与变革管理、构建高竞争力的人才培养体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信用体系建设和普惠金融政策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或科研生产团队带头人,每家企业、服务机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每人限报一个培训班,(四)各地(州、市)参训人员可由1名中小微企业综合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带队(带队人员包含在分配名额中),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协会协办,(二)推荐方式本次培训分别由各地(州、市)工信局、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协会结合个人意向及相关报名条件组织推荐,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附件2)认真组织选拔参训人员,15276688919电子邮箱:2505123582@qq.com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第一期培训班)2.培训名额分配表(第二期培训班)3.报名回执汇总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10日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第一期培训班)序号地(州、市)中小企业分配名额(第一期培训班)1乌鲁木齐市182伊犁州73昌吉州134塔城地区55阿勒泰地区36博州57克拉玛依市88吐鲁番市59哈密市510巴州511阿克苏地区512喀什地区513克州314和田地区315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0总计100附件2培训名额分配表(第二期培训班)序号地(州、市)中小企业分配名额(第二期培训班)1乌鲁木齐市152伊犁州83昌吉州124塔城地区55阿勒泰地区56博州57克拉玛依市58吐鲁番市59哈密市510巴州511阿克苏地区512喀什地区513克州514和田地区515自治区中小企业协会10总计100附件3报名回执汇总表填报单位:(单位盖章)报送时间:序号姓名单位职务性别族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