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昆山市版权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9月20日二、评选要求1.申报主体在昆山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2.评选条件①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版权工作和版权资产管理机制,三、评选数量不多于5家四、评审程序1.组织申报昆山市版权局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昆山新闻出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评选通知,采取企业自荐、区镇推荐方式开展申报工作,2.集中评审市版权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五、申报材料①《昆山市版权示范单位申报表》(附件1),版权产品开发、运用及经济价值转化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体现单位版权作品在创作、保护、运用和管理等环节具有典型示范效应的证明材料,④积极组织或参加版权宣传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⑥申报单位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⑦评选条件中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昆山市版权示范单位评选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整理,经区镇宣传(版权)部门初审盖章后报送至市版权局,昆山市版权局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