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分别是:阿依然阿然尔河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喀依恰河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排依孜格孜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排支勒格斯沟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臻丹河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库鲁克塔克苏瓦克台斯盖沟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切盖也肯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阔西塔西河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阿克布拉克河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托什干河右支河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本次登记10条水流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利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有提防的河段以提防护堤地最高水位线划定登记单元范围,无堤防的河段以历史最高洪水位线,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个县(市)、3个乡(镇)、1个兵团,(详见附件)四、其他事项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特此通告,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县(市)、乡(镇)、兵团单位名单乌什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7月6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