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失业人员:请按政策规定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是什么,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由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1.依照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一)劳动合同期满的,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以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共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向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电话:76228209),因出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