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工赋泉城”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济政字〔2023〕34号)中关于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的相关工作部署,现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申报单位应熟悉并深刻理解《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23020-201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GB/T23006-2022)、《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GB/T36073-2018)、《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GB/T41870-2022)、《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T/AIITRE10004-2023)等系列数字化转型标准,应具备在济南市内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所必要的技术和服务团队,4.申报单位具备实施数字化转型能力及咨询诊断能力,5.如工业企业在实施数字化转型诊断项目后愿意继续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予以优先考虑:(1)申报单位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工信部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2)申报单位所实施的项目或作为主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所服务的企业曾入选山东省、济南市数字化转型领域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入选本年度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单位,确定本年度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名录,三、工作要求1.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服务商申报,将《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和《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网络处,济南市外申报单位请直接将附件1和附件2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网络处,联系人:于秀、张沛0531-51702610邮箱:sgxjwlc@jn.shandong.cn附件:1.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申报书2.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汇总表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2日关于开展济南市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商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