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小微企业(二)申请条件1.新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三)申请额度新创办3年以内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新创办3年以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表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证明、身份证和“重点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在校大学生在读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复退证书、残疾证等)、银行所需资料等,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招用“重点人群”身份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五)申报方式借款人可在PC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个人搜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企业搜索“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根据提示选择辖区,(六)办理程序银行放贷调查——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核——担保审核——贷款发放(七)办理时限1.银行放贷调查,经办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并将材料和结果及时反馈给人力社保部门和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核,人力社保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格认定意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人力社保部门资格认定的基础上,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意见,银行需向人力社保部门反馈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