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渭南市人民政府 | 2023-07-12
结合《陕西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渭南市中心城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等有关技术规定,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控制、海绵绿地和水系等空间管控、泵站和调蓄池等设施建设管理的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按照规划条件、施工图海绵专篇等核实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规划条件应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污染物控制TSS削减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下沉绿地比例、透水铺装比例等海绵指标、海绵设施的建设和衔接需求明确纳入,对专家审查意见明确规划条件中提出的海绵指标、海绵设施的建设和衔接需求,三、技术标准(一)居住小区类项目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5%,(二)旧城改造类项目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四)工业仓储类项目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0%,(五)市政道路类项目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六)公园绿地、广场类项目海绵城市技术指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0%,在项目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在项目立项、规划条件、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工程项目海绵专篇联合审查机制,市(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有关审批部门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批复及设计、办理工程规划许可等有关工作时。

更多精选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2023-07-1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