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宁波韵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宁波市公共信用平台中的住所列异经营异常行为信息,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拟对宁波韵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该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该公司因2016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于2017年7月7日被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当事人根据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该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补报2016年度年度报告并进行了公示,于2018年3月21日被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出异常名录,我局拟予信用修复确认,并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示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3月24日,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