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新纳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补充申报支持企业稳岗增产补贴的通知各镇街、各相关企业:为充分发挥“支持企业稳岗增产”的政策作用,经区工信局研究,补贴对象补增2022年新纳统规模以上(于2022年3月7日前已报送统计一套表)且2021年产值达5000万元(含)以上工业企业,上述企业及员工应同时满足:补贴对象为2022年度1月31日至2022年度2月6日春节期间(除夕到初六)企业留厦的非厦门户籍员工,企业范围为商事登记、纳税归属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申报企业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且两个阶段申报和审核时仍在职在岗(以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数据为准),企业应于3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1.2021年B103-1表(从统计一套表联网平台下载),需加盖企业公章,2.申报补贴员工1月31日至2月6日的流量记录(可到营业厅打印),3.企业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主楼7楼719,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7日(联系人: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