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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于都县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于都县人民政府 | 2023-07-11
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二)支持县外企业落户本县和建筑企业承揽项目3.县外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总部注册并落户于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4.对我县建筑企业在县外承揽项目的,〔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5.社会投资方将县域内一定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工业项目直接选择我县非关联建筑企业进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县财政按该建筑企业所承揽项目对本地财政新增贡献的20%给予投资方奖励,〔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财政局〕6.对县外建筑企业依法依规将其在我县承接总承包项目的专业工程分包给我县建筑企业,由县财政按我县建筑企业所承揽分包项目对本地财政新增贡献的20%给予县外建筑企业奖励,〔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7.对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三)支持建筑企业拓展经营范围8.支持县外大型建筑企业与我县非关联建筑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工程等实施技术难度大、资质和业绩等资信要求高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县财政按我县建筑企业所承揽项目对本地财政新增贡献的80%给予县外大型建筑企业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教科体局、县住保中心〕11.鼓励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申报产业示范基地,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12.我县建设工程项目采购使用我县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预制构件的,〔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17.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保函、保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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