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未来有可能对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农业科技成果,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火花技术”发现、评估与培育实施办法(暂行)》并印发实施,农业“火花技术”(以下简称“火花技术”)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或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火花技术”的发现、评估和培育,“火花技术”的发现、评估和培育主要包括成果征集、综合评估、多元支持、跟踪监测和推广示范等,“火花技术”征集范围涵盖农学、土肥、园艺、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农业机械装备与工程、农产品质量与加工、资源环境等农业农村学科领域,“火花技术”评估由中国农学会组建研判团队进行评估,团队由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领域专家,列入培育成果库的“火花技术”将给予政策支持,通过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等服务与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共享,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火花技术”项目主体对接,支持列入培育成果库的“火花技术”发展,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等平台,对于取得重大突破、经严格论证、有推广价值的“火花技术”,鼓励技术持有人对接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园区等开展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