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桂农厅发〔2023〕38号)与平果市《平果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制定了《平果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平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5日平果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二、行动内容(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各乡(镇)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台账管理的通知》、《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资产清查及录入平台工作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3〕18号)精神,(三)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四)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六)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本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总结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见附件)报送平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