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关于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的要求,莆田市城厢区海霞船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经审核,资料齐全,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与所申请的基本一致,符合要求,莆田市城厢区海霞船务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公示联系电话:2693421(局办公室)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