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394号)、《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任务的通知》(泉水土〔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下达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共215万元,支出科目及项目见附件,各乡镇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16号),积极通过以工代赈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附件:1.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2.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河长制部分)分解明细3.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德化县财政局德化县水利局2023年6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表及任务清单乡镇(单位)补助项目支出功能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支出功能科目2130310-水土保持合计约束性指标1:河道专管员数量(人)金额(万元)约束性指标2:水土流失面积(亩)金额(万元)龙浔镇1213.15————13.15浔中镇2011.58————11.58盖德镇156.22————6.22三班镇116.87————6.87龙门滩镇126.71————6.71雷峰镇146.90————6.90南埕镇126.46————6.46水口镇167.27————7.27国宝乡84.62————4.62赤水镇145.36————5.36美湖镇85.96————5.96大铭乡73.67————3.67春美乡74.6212505054.62上涌镇177.39————7.39汤头乡73.9612505053.96葛坑镇125.58————5.58桂阳乡94.46————4.46杨梅乡74.22————4.22合计2081152500100215附件2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河长制部分)分解明细行政区域名称流域面积补助资金户籍人口补助资金合计(平方千米)(元)(人)(元)(元)龙浔镇40.432170067656109800131500浔中镇54.05289005350886900115800盖德镇50.4727000216693520062200三班镇61.4332900220353580068700龙门滩镇80.3243000148722410067100雷峰镇73.4539300183142970069000南埕镇82.4944100126362050064600水口镇80.3143000182782970072700国宝乡47.3625300128632090046200赤水镇47.0125200175052840053600美湖镇63.1333800158822580059600大铭乡49.82670061871000036700春美乡51.7727700114241850046200上涌镇71.8238400218753550073900汤头乡46.162470092011490039600葛坑镇55.4329700161112610055800桂阳乡58.883150080521310044600杨梅乡60.163210062081010042200合计1074.475750003542765750001150000附件3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总体目标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村,配设河道专管员、激励河道专管员履职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河道专管员数量(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建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存在率(%)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按时开工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补助标准(万元/公里2)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亩)项目收益群众满意度(%)龙浔镇12————————90浔中镇20————————90盖德镇15————————90三班镇11————————90龙门滩镇12————————90雷峰镇14————————90南埕镇12————————90水口镇16————————90国宝乡8————————90赤水镇14————————90美湖镇8————————90大铭乡7————————90春美乡7010060125090上涌镇17————————90汤头乡7010060125090葛坑镇12————————90桂阳乡9————————90杨梅乡7————————90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394号)、《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任务的通知》(泉水土〔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下达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共215万元,支出科目及项目见附件,各乡镇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16号),积极通过以工代赈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附件:1.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2.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河长制部分)分解明细3.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德化县财政局德化县水利局2023年6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表及任务清单乡镇(单位)补助项目支出功能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支出功能科目2130310-水土保持合计约束性指标1:河道专管员数量(人)金额(万元)约束性指标2:水土流失面积(亩)金额(万元)龙浔镇1213.15————13.15浔中镇2011.58————11.58盖德镇156.22————6.22三班镇116.87————6.87龙门滩镇126.71————6.71雷峰镇146.90————6.90南埕镇126.46————6.46水口镇167.27————7.27国宝乡84.62————4.62赤水镇145.36————5.36美湖镇85.96————5.96大铭乡73.67————3.67春美乡74.6212505054.62上涌镇177.39————7.39汤头乡73.9612505053.96葛坑镇125.58————5.58桂阳乡94.46————4.46杨梅乡74.22————4.22合计2081152500100215附件2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河长制部分)分解明细行政区域名称流域面积补助资金户籍人口补助资金合计(平方千米)(元)(人)(元)(元)龙浔镇40.432170067656109800131500浔中镇54.05289005350886900115800盖德镇50.4727000216693520062200三班镇61.4332900220353580068700龙门滩镇80.3243000148722410067100雷峰镇73.4539300183142970069000南埕镇82.4944100126362050064600水口镇80.3143000182782970072700国宝乡47.3625300128632090046200赤水镇47.0125200175052840053600美湖镇63.1333800158822580059600大铭乡49.82670061871000036700春美乡51.7727700114241850046200上涌镇71.8238400218753550073900汤头乡46.162470092011490039600葛坑镇55.4329700161112610055800桂阳乡58.883150080521310044600杨梅乡60.163210062081010042200合计1074.475750003542765750001150000附件3德化县2023年省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总体目标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村,配设河道专管员、激励河道专管员履职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河道专管员数量(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已建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存在率(%)水土保持生态村建设项目按时开工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补助标准(万元/公里2)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亩)项目收益群众满意度(%)龙浔镇12————————90浔中镇20————————90盖德镇15————————90三班镇11————————90龙门滩镇12————————90雷峰镇14————————90南埕镇12————————90水口镇16————————90国宝乡8————————90赤水镇14————————90美湖镇8————————90大铭乡7————————90春美乡7010060125090上涌镇17————————90汤头乡7010060125090葛坑镇12————————90桂阳乡9————————90杨梅乡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