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的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对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予以调整,具体如下:债券名称发行金额(万元)项目名称调整前使用额度(万元)调整后使用额度(万元)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券(一期)—2022年厦门市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50,000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污水“两高”建设项目41,00033,000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项目5,5001,5002022年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和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3,50015,500合计50,00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