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3年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示范项目技术服务示范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物化投入补助(一)在清新区辖区范围内,对水稻种植示范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普通农户,购买配方肥、缓/控释肥进行物化投入补助,对蔬菜、玉米等种植示范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普通农户,购买有机肥等进行物化投入补助,项目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只对项目实施单位指定的配方肥、缓/控释肥、有机肥进行补助,其中配方肥推广面积27000亩以上、缓/控释肥推广面积2000亩、有机肥推广面积1000亩,(二)水稻侧深施肥技术示范面积2000亩,每亩补助机械作业费50元,选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详情请查看《关于公开遴选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物化投入补助-机械作业费补助和社会化服务补助实施主体的通知》二、对肥料生产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配方肥、缓/控释肥统配统施服务进行补助:对水稻种植氮肥定额示范(配方肥+无人机追肥模式示范)510亩,每亩补助无人机机械作业费40元,详情请查看《关于公开遴选清远市清新区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重点示范县项目物化投入补助-机械作业费补助和社会化服务补助实施主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