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公告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供用人单位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协议时参考,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