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房产局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创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沈人社发〔2015〕99号)精神,经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现对拟享受创业场地补贴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6日联系电话:024-86459397序号姓名人员身份身份证号创业实体名称补贴金额(元)1杨壮复员转业退役军人211224********5517沈阳市皇姑区鲜椒鸭生鲜果蔬超市6000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0日撰稿人:祝光审核人:杜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