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作品参加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复赛的公示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的通知》(粤文旅公〔2023〕28号),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将于今年11月在广州举行,我市可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送5个音乐作品、5个舞蹈作品参加复赛,省群众文艺作品音乐、舞蹈创排基地可报送1个作品,我市于6月15-17日举行了东莞市第四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决赛,根据报送名额要求及东莞市第四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比赛结果,拟推荐13个作品参加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复赛,现将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邮件或信件的方式向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受理单位: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联系电话:0769-22837067电子邮箱:dgsgfk@163.com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9号邮政编码:523070联系人:曹艺附件:莞市拟推荐参加2023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复赛作品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