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预分配的通知》(134届广交会鲁字〔2023〕5号)要求,现将我市一般性展位申报和资质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质评审要求根据山东交易团《关于做好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预分配的通知》(134届广交会鲁字〔2023〕5号)要求,第134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需重新评审赋分并报省交易团,二、申报流程6月10日前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上提出参展申请的企业可以参与本次申报,流程如下:(一)企业于7月14日前提报有关申请材料,对企业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评分,对部分企业申报材料复核,(四)市商务局于7月19-25日对复核后的量化评分结果进行公示,(五)市商务局根据山东省交易团下达我市的各展区展位数量和企业量化评分结果,三、申报材料(一)封面(附件2),(六)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有关要求1、一个展区一份申报材料,需按照所申请展区分别准备申报材料,2、企业申报材料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