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县建设,建始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了《建始县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县建设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邮件主题请注明“《建始县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县建设的十二条措施》反馈意见”字样,信封上请注明“《建始县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县建设的十二条措施》反馈意见”字样,附件:建始县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县建设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7日建始县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县建设的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质量强国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县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人行建始县支行、县财政局)四、实施知识产权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五、实施基础教育创新工程,(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六、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七、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八、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九、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队伍建设,对新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认证的企业每项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十二、强化质量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