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以下简称《增补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97号,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二、申报时间苏州市科技局集中受理各县级市(区)科技局报送的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填写并提交《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在县级市(区)科技局,(二)地方汇总和审核各县级市(区)科技局会同当地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根据《认定办法》、《增补通知》和本通知要求,汇总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见附件1)并加盖各地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及发改委公章,四、工作要求1.请各县级市(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要求,4.各县级市(区)科技局会同当地商务、财政、税务和发改部门对经认定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做好日常管理服务,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高新技术科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58286129常熟市科学技术局:52777510昆山市科学技术局:57397065太仓市科学技术局:53523295吴江区科学技术局:63981883吴中区科学技术局:67682292相城区科学技术局:85182158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68727615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67068015高新区科技创新局:68751565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商务局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