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登记公示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89号令)及《关于对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进行登记的通知》(皋建发〔2018〕126号)的要求,经审查予以登记公示,7.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YΙPE3),8.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YΙD3),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YIID3),10.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PYIIPE4),11.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NΙPET1.5),16.非沥青基湿铺防水卷材(ES1.5),17.非沥青基湿铺防水卷材(HS1.5),23.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I型,24.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II型,25.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C,26.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H类,自2023年7月7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结束,联系电话:0513-87516423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