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前公示发布日期:2023-07-0712:02浏览次数: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泰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泰财监[2023]10号)、宁阳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宁财字〔2023〕18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山东天和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兴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开展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检查时间本次检查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结束,二、检查内容及重点重点关注企业2022年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为单位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可延伸检查相关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单位接受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如知晓上述单位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举报联系电话:0538-5639251联系人:王金锋特此公示,宁阳县财政局2023年7月6日信息来源:宁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