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规字〔2022〕6号)的文件要求,经高新区社发局、管办、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核验,拟同意设立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鲲嘉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四家校外培训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序号名称申办人办学地址办学内容1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鲲嘉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王欢李玉秀王维红艾溪湖北路77号新城吾悦广场商业S7-305.306.307.308室中小学艺术类(舞蹈)2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素艺玖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姚泽林黄晖向美艳陈向鸿高新七路江铜花苑17栋101、102一楼局部,二楼全部中小学艺术类(美术、书法、舞蹈、茶艺)3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吾艺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罗娜王玮艾溪湖北路88号恒大名都二期商业广场305室中小学艺术类(舞蹈)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佳鸣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陈佳佳韩美亚昌东大道7999号赣电开元国际小区3#住宅楼1层104商铺及2层204.205.206.207商铺中小学艺术类(舞蹈、音乐)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高新区行审保障中心社发局窗口联系,通讯地址: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中节能国际中心高新区行审保障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91-883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