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财科教〔2023〕59号汕头市聋哑学校、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有关区(县)财政局:根据2023年度预算安排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汕市教函〔2023〕29号),现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478.918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市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未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地区除外),请各地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附件:1.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明细表3.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汕头市财政局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