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65号)精神,现就我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二、申报程序(一)社会团体按照项目申报书填写申报资料,报送所属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三、申报材料(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四、申报要求(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以及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于7月17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29-63915556电子邮箱:39059419@qq.com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