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渝北区农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北农发〔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经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实施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委逐一严格评审,区财政局实地核查,现将符合条件的2023年市级农业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资金拟扶持项目修改后再次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组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476号临空商务大楼7楼(401120),联系人:赵玲、杨彬联系电话:86016005、86016052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渝北区2023年市级农业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表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