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及评估方式2023年评估范围为环境、医药领域的25个实验室(详见附件1),评估采取会议答辩和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在研究水平、服务行业和地方能力、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科研条件建设、开放交流情况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评估专家根据评估材料、答辩情况对实验室打分,二、评估结果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三、系统填报1.评估申请书填报,系统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估评审的依据,3.实验室网上填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3日17:00,并于2023年7月25日17:00前在系统上完成推荐及意见上传,按时完成评估材料填报工作,于2023年7月10日之前扫码进入“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群”,4.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五、咨询电话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85911053填报系统技术支持80993136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7日附件: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