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塔城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工作,按照塔城地区项目指标下达及资金分配,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确定2个自治区级示范社和6个家庭农场承担2023年塔城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现将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4日,附件:2023年塔城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单位名单.doc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悦联系电话:0901-6225785联系地址:塔城市新华街饮马巷3号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4700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