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第一批次面向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认租情况(截至2023年7月6日16:30,详见附件1),现决定对《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2023年第一批次)的通告》内通告的认租申请时间予以再次延长,网上认租时间延长至2023年7月12日18:00,7月12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请有住房需求的在库企事业单位尽快认租,已认租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认租房源,请申请单位谨慎、理性选择,本次将根据职住平衡原则,优先面向项目辖区内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配租顺序详见附件2,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谨慎选择房源,附件:1.截至2023年7月6日16:30各项目认租情况2.配租顺序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7月7日附件:1.附件1:截至2023年7月6日16:30各项目认租情况.xlsx2.附件2:配租顺序.xlsx。